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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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学习和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教育部2021年已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根据我校申请和省教育评估中心的工作安排,我校计划参评时间为2025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认识,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学习和宣传动员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附件1)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

我校计划参评类型为第二类审核评估中的第二种(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故重点学习指标体系中这一部分的内容。

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答记者问

学习网址: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2102/t20210207_512832.html

二、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审核评估工作

本轮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在教育强国战略背景下启动实施的新一轮审核评估,是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两个政策文件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对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把脉诊断,对高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宣传发动、广泛动员,认真学习研讨教育部审核评估文件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提前合理谋划本部门与审核评估相关的工作。

2.要围绕审核评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以学生发展为本位,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审核评估相关知识进行学习。学习研讨结束后,各部门要进行总结,填写《池州学院新一轮审核评估知识学习和宣传动员记录表》(附件2),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到质量评估处(行政北三楼316)。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2745011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2:池州学院新一轮审核评估知识学习和宣传动员记录表

质量评估处

2021年12月13日